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記者 劉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16日公佈了對煤礦安全監察系統建設業務用房和配置車輛的管理規定,明確要求不得接受監察對象的贊助和饋贈。
這兩項規定的出臺,緣自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向煤礦借款209萬元超標準購置辦公業務用房、接受煤礦38萬元資助購買小汽車,被媒體曝光。安監總局對此態度鮮明,明確要求吸取教訓、防止煤監隊伍出現違規違紀問題。
《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監察業務用房建設使用標準》明確規定,業務用房建設要貫徹艱苦奮鬥、勤儉節約、防止奢侈浪費的方針;不得向監察對象借款,不得接受監察對象的任何饋贈和各種形式的贊助;建築面積原則上按55平方米/人控制。
經查,山西忻州煤監局編制10人,綜合辦公樓建築面積卻有2557.65平方米,12個辦公室帶衛生間。
《煤礦安全監察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制止追求高檔、盲目攀比的傾向;分局負責人不配備專車;原則上必須使用國産車,配備轎車排氣量控制在2.0升以下,越野車價格(含購置稅費)控制在25萬元/輛以內。
《煤礦安全監察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規定》要求,不得超標準配備或擅自調換車輛,嚴禁對普通轎車進行豪華裝修;嚴禁向企事業單位或其他下屬單位特別是監察對象調換、借用和攤派資金購買車輛;不準接受監察對象饋贈的車輛。
經查,山西忻州煤監局接受煤礦資助,購置4輛小汽車,供領導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