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助學體系惠及兩千萬高校和中職學生 今後五年學費不漲 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一視同仁
教育部、財政部負責人在5月21日舉行的聯合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根據日前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今後5年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準不得高於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絕不允許一邊加大助學力度,一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
據介紹,按照《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新的國家助學政策體系大幅度擴大受助學生比例,將惠及全國約1800所高校的400萬大學生和1.5萬所中等職業學校的1600萬在校學子。這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之後,中央為促進教育公平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
資助面擴大,標準提高
根據這一意見,新的資助政策體系建立後,我國高校和中等職業教育將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等多種方式並舉的資助政策體系。其中,高校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5萬名特別優秀的在校大學生,獎勵標準由過去生均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的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面由原來的0.3%擴大到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面由原來的3%擴大到20%,資助標準由過去的生均每年1500元增加到2000元;中職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過去生均每年1000元增加到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資助面由過去的每年5%擴大到90%,從而使所有中職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獲得國家助學金的資助。
民辦學校如果收費高,所得國家助學貸款就會少
按照這一政策,無論公辦還是民辦學校學生都將納入新的資助政策體系,資助條件和衡量標准將根據今後出臺的具體辦法決定。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表示,民辦學校的學生享受多少資助將會與民辦學校的收費水平和學生入學的分數挂鉤。如果民辦學校的收費比公辦學校高出很多,所得到的國家助學貸款就會少。
培養成本與物價有關,但收費標準與物價不挂鉤
教育部部長助理楊周復在回答本報記者的提問時表示,保持學費穩定與物價上漲不會發生矛盾。我國高校目前是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雖然學校培養成本與物價有關係,但學校收費標準的制定與物價不挂鉤。大學收費是按照培養成本的一定比例來確定的,學校不會因為物價上漲來提高收費。如果培養成本因物價提高而提高,學校入不敷出而收費標準又不夠,國家財政要適當增加給高校的撥款。
楊周復表示,國家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學習國家最需要的專業,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並通過加大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資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畢業生報考中等職業學校。今年下半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的助學經費將達到154億元左右。其中,中央財政投入95億元,地方財政投入59億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將在此基礎上翻一番,達到308億元左右。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助學經費數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
據悉,去年教育部在各地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進行調查,除對個別地區學生公寓式的住宿收費做了微調外,全國各地學校收費的總體標準均穩定在2000年的水平。有個別地區根據各地區省級政府的批准,也對過去偏低的學費進行了微調。(楊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