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記者劉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0日公佈的《“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提出,到2010年全國每個街道基本擁有一個綜合性的社區服務中心。
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聯合印發的這個規劃提出,到2010年全國每萬名城鎮居民擁有約4個社區服務設施,每百戶居民擁有的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70%以上的城市社區具備一定現代信息技術服務手段,初步建立起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
規劃提出由中央安排預算內投資6億元和福利彩票公益金1.3億元,支持社區服務體系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在全國範圍內規劃建設約3000個示範性的綜合性社區服務設施。
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加快發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區公共服務和社區服務業,如群眾日常生活所需的便民利民服務,社區就業和保險服務,社區救助服務,社區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社區安全服務,社區文化、教育和體育服務,社區老年服務,社區環境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