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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普九債務化解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重慶6月5日電(記者 程正軍)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5日在重慶市召開的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工作座談會上説,從今年起,我國將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同時建立起化解鄉村債務和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穩定機制。

    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是指省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要求,確定全面推進“普九”工作,以縣為單位通過省級“普九”檢查合格期間,為完成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標而發生的債務。按照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有關規定,農村義務教育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管理,農村“普九”債務責任主體在地方政府,化解工作也應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

    張少春説,按照中央精神和國務院領導要求,財政部決定以“普九”債務為突破口,為化解鄉村債務積累經驗,並將清理化解“普九”債務作為2007年農村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為此,各地在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工作中應做到:一要堅決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二要摸清底數,鎖定舊債。各省要根據縣裏上報的債務數額進行復核、審計認定,確保債務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不還“水分債”。三要合理選擇試點地區。四要明確政策,分類處理。各地要準確把握政策,統籌考慮,區分輕重緩急,妥善處理;要優先償還對教師、學生家長等個人和工程業主的欠債;對涉及國內商業銀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世界銀行等方面的債務,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解決。五要制定化債方案,積極組織實施。地方各級政府應成立由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教育、審計、監察、農業、金融等部門參加的清債工作小組,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確保清理化解“普九”債務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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