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7日電(記者 呂諾)我國定點生産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將實行統一價格。價格主管部門在適當放寬生産企業銷售利潤率的前提下,對定點生産的基本用藥單獨制定價格,生産企業將零售價格直接印製在藥品的最小零售包裝盒上。
為促進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健康發展,保障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機構藥品供應和使用,國家公佈了第一批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定點生産企業的名單和品種。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衛生部近日就加強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的定點生産、價格、採購、使用和監督管理等有關事宜發出通知,要求定點生産基本用藥的企業按照《藥品説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本著簡化包裝、方便使用和降低成本的原則,積極做好定點生産基本用藥工作。嚴格按照《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GMP)的各項規定,確保藥品的生産質量,並及時銷售給相關的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機構。國家鼓勵定點生産企業在保證定點生産藥品質量的前提下,通過簡化包裝、統一配送等方式不斷降低成本。
三部門要求,城市社區和農村醫療機構應優先採購和使用定點生産的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定點生産的基本用藥不實行集中採購,直接入圍候選品種目錄供醫療機構採購。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定點生産城市社區和農村基本用藥生産流通使用全過程的質量監督工作,確保定點生産藥品的安全有效;要主動了解定點生産企業的生産和流通情況,及時協調和解決企業在定點生産流通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定點生産的企業和品種實行動態管理。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定點生産藥品的價格監督管理,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保障定點生産基本用藥的採購和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