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6月23日電(記者 周立權)吉林省對松花江流域主要污染物提出明確的控制目標。到2010年,吉林省松花江流域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要控制在22.5萬噸以下,比2005年下降14.4%。
吉林省副省長矯正中説,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吉林省將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環保、監察部門會繼續對重點排污企業明察暗訪,檢查與處理相結合,嚴厲打擊違法排污企業。各級政府要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限産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停産治理。對未建或擅自閒置污染治理設施、偷排污染物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産治理,依法予以處罰,並嚴肅處理企業法人,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完善重點排污企業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消除污染隱患。各級政府要重點推進列入今年總量減排計劃中的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設備的安裝,實現對重點污染源實時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