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李亞傑、周婷玉)全國人大常委會24日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新西蘭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議案。該條約是中國和新西蘭為了確立兩國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礎,更有效地懲治跨國犯罪而簽署的。
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受國務院委託,24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作説明時説,我國與新西蘭建交以來,關係發展順利。兩國高層互訪頻繁,在政治、安全、經貿、農業和教育等領域建立了交流磋商機制。
“隨著兩國關係的發展及人員往來的增多,涉及雙方的刑事案件時有發生。為確立兩國司法合作的法律基礎,更有效地懲治跨國犯罪,有必要締結《中新刑事司法協助條約》。”武大偉説。
該條約于2006年4月在惠靈頓簽署,條約共22條,主要內容包括條約的適用範圍;司法協助的聯絡途徑;拒絕司法協助請求或者推遲司法協助的理由;司法協助請求的形式和內容;犯罪所得的處理;執行司法協助的方式、規則和費用;交換法律資料;爭議解決的方式;條約生效和終止程序。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認為,該條約內容符合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我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批准該條約,有利於加強中新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進一步發展,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准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