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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國土部門全面排查磚瓦窯嚴厲打擊“黑磚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太原6月26日電(記者 胡靖國)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近日在全系統啟動了為期3個月的打擊磚瓦窯無證開採和違法佔地專項整治行動,在全省對所有磚窯進行全面排查。

    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搞好打擊磚瓦窯無證開採和違法佔地專項整治,山西省採取了四項措施。

    一是徹底取締佔用耕地的非法磚瓦窯。山西省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對凡是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無用地手續,擅自在耕地上取土建磚瓦窯的,一律予以取締,責令復墾土地,並依法處罰,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是分類清理非耕地上的非法磚瓦窯。凡是未取得採礦許可證、無用地手續,擅自在非耕地上取土建磚瓦窯的,要先行處罰後,督促當地政府按照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當地建設需要、規模開發和佈局合理的原則,統籌安排,堵疏結合,取締淘汰一批,擇優保留一批,並通過政策引導,規範管理,實現有序開發,集約經營,規模發展。

    三是分類處置具有批准手續的磚瓦窯。對具有合法採礦權和用地手續,且符合當地産業佈局、佔用非耕地的,加強日常監管,保障其合法經營;對具有合法採礦權和用地手續,但不符合當地産業佈局或佔用耕地的,登出採礦權,收回土地,予以關閉;對具有合法採礦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但符合當地産業佈局、不佔用耕地的,完善用地手續;對具有合法採礦權,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且不符合當地産業佈局或佔用耕地的,登出採礦權,予以關閉;批少佔多、易地開採的,責令限期退回,並依法處罰。

    四是建立健全長效防範機制。

    山西省要求各地國土資源部門把磚瓦窯納入國土資源重點日常監管軌道,逐步實現打擊非法磚瓦窯工作的常態化和制度化。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産業政策,結合新農村建設實際需要,明確新建磚瓦窯準入條件和區位政策,在源頭上、制度上儘快解決磚瓦窯小、散、亂問題的同時,支持規模生産和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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