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1日電(記者 岳德亮)7月1日起,杭州市環境保護局開始在杭州市區範圍內對機動車(不包括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排氣污染實行環保標誌分類管理。
今後,在用機動車輛進行初次登記、註冊上牌時,杭州市環境保護局將對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車輛核發綠色環保標誌;達不到“國Ⅰ”的核發黃色環保標誌。環保標誌結合機動車排氣年檢,在年檢時發放。
根據杭州市政府此前公佈的《杭州市區機動車輛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杭州市7月1日後將適時在風景名勝區和主城區的部分主要路段對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高排放車輛採取限行措施,以加快老舊車淘汰。新車則一律執行“國Ⅲ”標準,控制新車的污染排放量,改善市區空氣質量。
同時,對市區以外來杭車輛加強路檢,對超標排放的車輛責令其限期離杭;對長期在杭的外地車輛根據排放狀況核發環保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