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孫玉波)建設部近日發佈的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實施方案中提出,要採取四項措施推動建築節能。
一是進一步提高新建建築節能水平。總結北京、天津等地執行節能65%標準經驗,推動上海、重慶及有條件地區率先執行新建建築65%的節能標準,進一步提高節能水平。開展更低能耗建築示範和推廣綠色建築工作,今年啟動30個示範項目。
二是深化供熱體制改革。督促北方採暖地區地級以上城市完成採暖費補貼“暗補”變“明補”改革,並同步建立個人熱費賬戶。完善供熱價格形成機制,督促各地實行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制度。
三是推動北方採暖地區1.5億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今年啟動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溫度調控改造及節能改造1.5億平方米。會同財政部研究制定利用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配合國家發改委開展城市綠色照明工程,推廣高效照明産品5000萬隻。
四是建立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今年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等32個示範省市開展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工作,公示一批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基本能耗情況,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用能標準、能耗定額和超定額加價、節能服務等制度,明後兩年逐步在全國範圍內推開。
建設部提出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總體要求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孫玉波)建設部積極落實《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訂相關實施方案,提出建設領域節能減排總體要求。
建設部近日發佈的實施方案中提出,建設領域的節能目標是:到“十一五”期末,建築節能實現節約1億噸標準煤的目標。其中:加強新建建築節能工作,實現節能6150萬噸標準煤;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對北方採暖地區既有建築實施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現節能1600萬噸標準煤;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實現節能1100萬噸標準煤。發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中的應用,實現替代常規能源1100萬噸標準煤。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調整出行結構,提高交通效率,實現節約4億升燃油的目標。
建設領域的減排目標是:到“十一五”期末,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所在的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國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4500萬噸。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新增城市中水回用量35億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
建設部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建築能耗佔全社會總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這個比例還在不斷上升。全國設市城市中約有42%沒有污水處理能力,有近50%的城市尚未建立垃圾處理設施,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體,生活垃圾簡單填埋,造成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