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7月6日電(記者周立權)吉林省為防控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建立起了水環境信息共享與公佈制度。要求流域內各市(州)政府每月向社會公佈松花江幹流及各主要支流出市(州)境水質監測斷面監測數據,以便社會監督。
吉林省要求環保、水利、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實現供水廠、水源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水文資料等有關水環境信息的共享。同時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流域內各市(州)政府每月向社會公佈松花江幹流及各主要支流出市(州)境水質監測斷面監測數據,並納入各市(州)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重點排污單位也要發佈企業環境保護狀況信息,這樣就會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從而建立起水環境信息公佈制度和公眾參與制度。
近年來,隨著流域經濟的快速發展,松花江污染問題也日漸凸顯,給沿岸群眾的生産生活帶來了極大損害,甚至影響到社會和諧穩定,防控松花江污染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