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7月9日電(記者范春生)遼寧省阜新市原市委書記王亞忱在退休後經商,不料捲入一場官司。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認定,王亞忱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職務侵佔罪名成立,維持一審對其有期徒刑8年的判決。同案的王亞忱兒子王曉軍等3名被告均因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被判處1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亞忱今年75歲,曾任阜新市市長、市委書記,1996年退休。王曉軍是其長子,一直經商。2001年,高文華(另案處理)等人以雙龍公司名義開發建設“阜新商貿城”項目。2002年,王亞忱以顧問名義進入雙龍公司。不久,王曉軍成為雙龍公司董事,王亞忱成為項目總指揮和財務總監。2002年3月,雙龍公司更名為華隆公司,高文華擔任董事長。2004年以來,王亞忱父子與高文華産生矛盾,案件浮出水面。
去年10月,丹東市振興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王亞忱、王曉軍、于雅君、曹裔睿在申請華隆公司登記過程中,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採取欺詐手段,虛報註冊資本,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罪。王亞忱利用華隆公司的副董事長王曉軍的委託代理人、華隆公司阜新商貿城建設總指揮的身份,全權處理華隆公司各項工作的職務之便,採取欺騙侵吞手段,將華隆公司評估價值為477.7萬元的商貿網點非法劃到以王曉軍等3人名義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中。這些財産已脫離華隆公司控制,並被王亞忱實際佔為己有,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法院於今年1月作出一審判決:王亞忱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8年;王曉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于雅君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曹裔睿犯虛報註冊資本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這4名被告還均被判處了罰金。
一審宣判後,王亞忱等4名被告均認為自己無罪,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在對王亞忱等4人終審宣判前,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對舉報王亞忱的高文華另案作出了終審判決:高文華犯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