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 周婷玉)衛生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轄區內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存在的職業危害,重點檢查其職業健康監護落實情況。
一段時期以來,一些地方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非法用工問題日益突出。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
衛生部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對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特別是解救出來的農民工進行健康檢查,對因接觸職業危害造成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安排治療。要通過對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的監督檢查,認真梳理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以來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採取措施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建立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
衛生部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在做好職責範圍內監督管理工作的同時,還要積極配合公安、勞動等政府職能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用工、強迫勞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我國醫療機構新增“疼痛科”
新華社北京7月20日電(記者 周婷玉)衛生部日前下發通知指出,隨著我國臨床醫學的發展和患者對醫療服務需求的增加,根據中華醫學會和有關專家建議,決定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名錄》中增加“疼痛科”診療科目。
新增的 “疼痛科”屬於一級診療科目,其主要業務範圍是慢性疼痛的診斷治療。
衛生部要求,開展“疼痛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應有具備麻醉科、骨科、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風濕免疫科、腫瘤科或康復醫學科等專業知識之一和臨床疼痛診療工作經歷及技能的執業醫師。
衛生部指出,目前只限于二級以上醫院開展“疼痛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符合條件的二級以上醫院可以申請增加“疼痛科”診療科目。門診部、診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等其他類別醫療機構暫不設立此項診療科目。
醫療機構只有登記“疼痛科”診療科目後,才可以開展相應的診療活動。開展“疼痛科”診療科目診療服務應以衛生部委託中華醫學會編寫的《臨床技術操作規範(疼痛學分冊)》《臨床診療指南(疼痛學分冊)》等為指導,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