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審計不僅要發現、披露問題還要督促有關部門整改
2007年7月24日下午3時,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做客中國政府網,就“加強審計監督 推進依法行政”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圖為訪談現場。(中國政府網 陳競超 攝)
[主持人]網友有一個問題想得到答案。請問你怎樣理解審出問題不處理問題等於沒審問題?網友“不懂就問”、網友“我是右護法”問:是不是審計查出問題以後就跟審計沒有關係了?
[李金華]我很贊成這位網友的説法,也就是説審出問題不處理問題等於沒有審。這已經不是贊成的問題了,因為審計的目的就是要發現問題,發現問題的目的就是要整改、糾正這些問題,同時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使我們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使資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所以在這些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的審計報告中,十分注意反映審計整改情況。每年六月份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報告,十二月份必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一個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而且是全面的。總理多次講“我們必須向人民做出一個負責任的交代”,所以應該説現在審計整改的形勢是很好的。>>>>詳細內容
李金華:審計工作從國家利益考慮 不害怕得罪人
[網友 livetoday]李審計長,您好,我十分關心的話題是,審計報告對準的是權威部門,得罪的是您的同僚,真是“幹的就是得罪人的事”,您不怕得罪人嗎?
[李金華]非常感謝這位網友對我的關心和關注,審計確實是得罪人的,因為我從事審計工作至今已有20多年了。但是我覺得這種得罪人非常必要,因為我説了這是一種制度,國家的財政本來就應該有人去監督它。而且我剛才説了,國家財政,特別是中央財政的預算執行主要是通過中央部門來執行的。所以一旦發現中央預算執行當中有什麼大的問題,肯定是在各部門出現的。因此他最終得罪的首先是各個部門的相關領導。因為這是一種制度,是一種監督,監督的同時又要對外公開,這樣就更容易得罪人。開始的時候我們也有很大壓力,不過現在看,當這種制度已為大家所接受的時候,情況已有很大的好轉。>>>>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