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7月26日電(記者劉曉莉)記者26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衛生廳獲悉,寧夏最近制定出臺的農村特困戶和特重大病醫療救助辦法,為貧困人口每人每年繳納10元,將他們全部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範圍。
寧夏衛生廳廳長劉天錫説,新方案將農民繳納的10元中的8元建立家庭賬戶,用於農民門診看病、體檢,節余可滾存使用,保證大多數人受益。
為了讓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寧夏衛生廳還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一是住院報銷達不到50元的按50元予以補助;二是農民連續三年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而沒有住院享受到報銷的,在第四年除住院報銷外,再給予100元的補償。一年沒有享受報銷的,鄉鎮衛生院減免一定的費用,為農民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三是對住院分娩給予補助,降低兒童住院報銷的起付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