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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億保險資金可"出海" 保險QDII投資框架確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7日   來源:人民日報

    7月25日,中國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允許保險機構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投資範圍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股權型産品等權益類産品。至此,保險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的投資框架基本確立。

    根據《辦法》,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上年末總資産的15%,委託人可在此範圍內自主確定境外投資比例。到2006年末,保險業總資産已達1.97萬億元,據此測算,有近3000億元保險資金可以到境外尋找投資渠道。大船出海卷浪高,這一政策會給居民、保險企業和整個金融市場帶來哪些影響呢?

    分散投資風險
    扶助國際化戰略

    在投資範圍上,《辦法》涵蓋了成熟市場、主要幣種和主要投資品種。保險資金不僅可以投資債券、股票和基金,還可以投資股權和股權型産品,甚至比某些發達國家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範圍更廣,這將有利於保險資金提高投資收益。較之於銀行、基金等QDII投資管理辦法,保險QDII的投資範圍最廣、品種最齊。

    中國人壽首席投資執行官劉樂飛分析指出,新《辦法》出臺後,保險外匯資金可以在不同市場、貨幣和資産類別之間進行全球配置,有利於提高投資收益,分散投資風險。其次,保險公司可以利用國際資本市場上的投資産品,特別是品種豐富的長期固定收益産品,來彌補國內長期債券的供給缺口,從而改善資産負債匹配狀況。再次,幣種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適量運用也有利於保險外匯資金降低匯兌損失,對衝匯率風險。

    劉樂飛介紹説,目前中國人壽正致力於打造“國際金融保險集團”,拓寬外匯出口,使外匯資産保值增值,將為該公司國際化戰略的實施贏得籌碼,打好基礎。

    外幣保單呼之欲出
    增值保障兩不誤

    我國民間“藏匯”量巨大。《辦法》的實施,為保險公司開掘這座富礦,並運往國外“加工”打通了渠道。這也意味著普通百姓有望投保外幣保單。劉樂飛介紹,目前中國人壽已經開發了部分外幣投保保險産品,正報保監會、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審批。

    截至7月初,國內已有12家銀行和多家基金公司開發了外幣理財産品,而“外幣保單”較之前者,其分紅、投連型産品除了能提供收益,還同時兼有保障功能,能滿足居民多樣化的財富安排需求。

    減輕外匯儲備壓力
    緩解流動性過剩

    《辦法》賦予15%保險資産的“出海權”。事實上,目前保險公司外匯投資比例和額度還相當低。以中國人壽為例,該公司30億美元的外匯資産尚未足額投資,不足總資産的3%。

    專家指出,保險資金基數巨大,如果保險公司因自有外匯有限,需在15%的比例範圍內,購買外匯海外投資,其可觀的“購買力”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我國高額外匯儲備壓力,同時緩解流動性過剩。應該説,《辦法》的制定,不僅立足保險行業的需求,也是國家宏觀調控的一招妙棋。

    “對於購匯,我們將相當謹慎。”劉樂飛指出,如何規避匯率風險無疑是擺在保險QDII面前的難題。在人民幣衍生品相關辦法沒有出臺、匯率風險得不到有效對衝之前,保險公司要小心“贏了投資,輸了匯率”。這也説明,讓保險資金聽令于宏觀調控,還有待相關政策措施的跟進。

    目前海外投資額度較低
    不會對股市産生影響

    允許保險資金大規模投資境外,從長遠看,將産生資金分流效應,會不會影響國內股市呢?

    “國內股市資金‘氾濫’,‘分洪’剛剛開始,還遠未到合理水平的臨界點。保險資金出海,不會對國內股市産生影響。”中信證券金融業分析師黃華民説:“就中國人壽、中國平安等個股而言,海外投資的成績會影響到公司的盈利水平,但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投資策略、投資範圍等。目前保險資金海外投資的額度較低,對公司整體業績的影響也相當有限。” (記者 曲哲涵)

    年中經濟報道:中國銀行業金融創新駛入"快車道"

    近日公佈的銀監會2006年年報顯示,截至2006年底,我國已有69家中外資銀行獲得了衍生品的交易資格;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電子銀行業務交易規模達122萬億元;銀行卡發卡量增加至11.7億張。在綜合經營方面,工行、建行、交行發起設立工銀瑞信、建信和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公司,這3家基金公司管理的證券投資基金資産凈值,已從2005年的300億元增至去年的600億元。

    2007年上半年銀行係QDII認購額約105億元人民幣

    截至今年上半年,共有22家中外資商業銀行取得QDII資格,19家取得代客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共推出31個産品,人民幣認購額度為130億元,外幣認購額3.36億美元。

    QDII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于7月5日開始實施

    證監會頒布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試行辦法》,5日開始實施,有關部門即日起接收審批國內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設計的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方案。券商開展QDII業務的資格是凈資本不低於8億元人民幣;凈資本與凈資産比例不低於70%;經營集合資産管理計劃業務達1年以上;最近一個季度末資産管理規模不少於2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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