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7月31日電(記者 劉鵬、朱薇)記者31日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重慶正式在部分中級和基層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將統一由專門的審判庭審理。而此前,重慶的少年法庭只能審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仍由普通法庭審判。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元鶴介紹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改革精神,重慶決定在沙坪壩區、渝北區、合川區人民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合議庭,審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並對該類案件進行單獨編號、單獨統計。
李元鶴還表示,重慶還將在試點法院推行社會調查制度,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歷及實施被指控犯罪前後的表現等情況進行調查,其調查結果作為對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參考依據,繼續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處罰方式多樣化、刑事和解程序進行探索。
據了解,綜合庭受理案件範圍為,刑事案件為被告人在實施被指控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犯罪和共同犯罪案件;在民事案件上,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撫養費撫養關係案件、未成年人探視權案件、未成年人指定監護人案件;原告為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