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記者 李亞傑)最近,中央紀委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安徽省紀委嚴肅查處了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出國團組違反外事紀律的問題。中央紀委就此事發出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採取得力措施,堅決剎住以公務活動為名公款出國(境)旅遊的不正之風。
經查,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以副檢察長徐文艾為團長的公務考察團一行10人在芬蘭赫爾辛基機場辦理入境手續時,被芬蘭邊防局官員以該考察團出具的芬蘭司法部邀請函係偽造信函為由拒絕入境。11月21日,考察團全體成員由赫爾辛基回國。該考察團及有關責任人存在擅自變更出訪路線,增加目的地國家;以公務考察為名公款出國旅遊;弄虛作假,對抗組織調查;經辦人收受賄賂,審批人員把關不嚴等違規違紀事實。2007年4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安徽省委決定給予主要責任人徐文艾撤銷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經辦人葉彬開除公職、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考察團其他成員進行誡勉談話;責成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主要負責人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安徽省委作出書面檢查。
通報指出,安徽省人民檢察院的這起案件是一起嚴重違反外事紀律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的典型案件,嚴重損害了黨政機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各地區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堅決制止以公務活動為名公款出國(境)旅遊的行為。各級領導幹部要弘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抵制鋪張浪費、貪圖享受的歪風邪氣,自覺遵守黨紀國法,認真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要嚴格執行外事工作紀律,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因公出國(境)團組的派出單位要嚴格遵守審批程序和外事工作紀律,堅決防止弄虛作假騙取審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變更出訪路線、違反規定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出國(境)團組、以公務為名公款出國(境)旅遊等違規違紀行為。各級外事部門要嚴把審批關,凡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批准。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因公出國(境)開支的管理,從根本上防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問題。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組織協調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對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加強對因公出國(境)開支情況的監督。要及時查處群眾反映和有關部門移送的違規違紀案件,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除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外,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