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8月13日電(記者鄒蘭)天津有望于2008年1月起,建立市級統籌的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加上此前已有的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天津農籍人口將實現“老有所養”。
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13日原則通過了《天津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並將於2008年1月起實施。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天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參保職工已達310萬人。2004年,天津又建立起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目前,全市已有14336名被徵地農民有了養老保障。但絕大多數農民養老問題一直沒有制度安排。
目前,天津農村60歲以上的老年人有54萬人,佔農村人口的14%;農村獨生子女戶所佔比重達到52%。農村人口老齡化和獨生子女所佔比重高,以及城鄉一體化的加快發展,都要求儘快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
天津勞動保障局局長孔長起介紹,即將實施的天津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由農籍務工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補助制度等三項制度組成。將為在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務工的農籍人員,從事農林牧業勞動、年滿18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以及制度實施前已年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分別進行養老保障。
其中,農籍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農村居民基本養老基金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貼;享受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助的農村老人,按月由政府給予基本生活費補助。
天津現有農村人口376萬人,應參加養老保險的有268萬人。據天津市有關部門初步測算,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天津市政府將投入引導、補助資金7.0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