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22日電(記者 叢峰)首次對餐飲企業進行監管、設立有獎舉報制度,違反規定最高處罰1萬元……為規範食品添加劑的生産、銷售和使用,確保食品質量安全,成都市政府日前出臺了《成都市食品添加劑管理辦法》。
這是記者22日從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的。
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譚宗澤介紹説,這個管理辦法有八個方面的重點:一是首次把餐飲企業納入了添加劑監管範圍,要求他們與加工企業一樣遵守嚴格的管理規範;二是明確了各政府部門在食品添加劑監管中所應負的責任,解決了部門職能交叉問題;三是實行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社會監督;四是對生産企業的生産資質、生産條件、內部衛生、檢驗手段、産品出入庫、生産和銷售記錄及包裝標識等都做了詳細規定,有利於缺陷産品召回和責任追究;五是要求實行銷售明示制度,防止不合格産品流入市場;六是嚴格添加劑使用管理,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和建立採購、驗收制度;七是明確了違規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八是明確食品添加劑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如在監管中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將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