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8月30日電(記者郭奔勝)記者29日從無錫市法院了解到,為積極配合治理太湖行動的全面實施,這個市法院系統形成了處理涉污案件規範立案、強化調解、高效裁判和非訴行政執行的“治污一條龍”審判機制。
無錫市法院出臺的《關於全市法院依法保障和服務治理太湖保護水源工作的意見》規定,從立案、審判、執行、調研、信息、司法建議等18個方面著手,建立“太湖治污”案件快速審判機制,發揮保障和服務治理太湖、保護水源的審判職能作用。市法院堅持依法立案,做到釋明工作與訴前調解“一起轉動”。
太湖藍藻暴發引發供水危機後,無錫市發生了3起群眾起訴自來水公司的案件。受理案件的北塘區法院在依法審查起訴相關證據材料的同時,向群眾做了大量解釋和説服工作。所有的當事人最後自願撤訴,避免了群體性訴訟的發生。
自5月29日藍藻事件發生後,無錫市、區兩級法院接到環保部門申請強制執行處罰決定11件,其中涉污染訴訟9起。全市法院通過聽證、強制執行、執行調解及司法建議等多種形式,保證了非訴訟行政案件執行工作的及時到位,有效制止了污染行為,同時防止了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