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9日電 (孫玉波、汪恩民)面對快速城鎮化和機動化帶來的交通問題,我國確立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城市交通發展戰略。
在此基礎上,我國城市交通發展將採取三大對策,構築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措施一:構築公共交通為主導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
城市交通是支撐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是一個完整的體系。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由城市各類交通設施、交通工具、交通參與者和交通政策等共同構成,包括城市道路框架系統、城市內部交通系統和對外交通系統。
在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編制實施過程中,按照科學配置交通資源、統籌協調市內與市外交通、統籌城市內部不同交通方式的要求,貫穿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題,充分體現城市公共政策以及城市政府對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佈局的引導,引導交通結構的合理化,提高道路交通資源利用效率。
措施二:加快發展大運量快速城市公共交通系統。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面對大城市長期以來公共交通結構單一、發展滯後等問題,近年來,各地不斷調整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結構,在穩步發展常規公共汽電車的同時,加快了城市軌道交通等大運量快速公交系統的建設。
在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等10個城市建成有22條軌道交通線路,運營里程共計602公里。同時,還有北京等13個城市的36條軌道交通線路正在建設,在建線路里程達800多公里。
與此同時,一些城市開始了快速公共汽車(BRT)的系統規劃建設。BRT系統是一種具有快捷、可靠、舒適、低成本的新型大運量公共運輸服務系統,具有與軌道交通相近的運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目前,除北京、杭州、合肥等城市已建成快速公交系統並投入運營外,濟南、西安、深圳、常州等城市也啟動了快速公交建設,總建設里程近100公里。
此外,公交專用道(路)以及綜合交通樞紐場站等基礎設施建設速度進一步加快。目前,已有230多個城市開闢了公交專用道(路)1300余條,總長達1萬多公里。
措施三:實施城市交通需求管理。
國內外經驗與教訓證明,受經濟、技術、環境、空間等條件制約,通過擴大交通設施來滿足無限制的交通需求是不現實的,反過來還將刺激小汽車消費,加重城市交通擁堵。
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大城市交通擁堵、交通事故增加和環境質量惡化等問題日益嚴重,更需要合理地引導小汽車的有序發展和適度消費,控制和削減交通需求。近年來,一些城市積極地探索實施各種交通需求管理措施。上海市自1986年以來,推行機動車牌照限制獲得,僅此一項上海市的機動車得到了較好的控制。2006年9月起,深圳市對停車場收費進行了調整,綜合提價1.3倍。前不久,北京市為進行“好運北京”環境交通保障綜合測試,對機動車實行了為期四天的“單雙號”限行措施,效果明顯。
因此,在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同時,配套實施對小汽車的出行採取引導和調控措施,公交優先的目標才能更好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