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9月20日全總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各地工會組織近年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創新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涌現出許多新經驗新成果。
建立法院委託工會調解勞動爭議案件制度。山東、遼寧、江蘇、四川等省工會與人民法院共同開展了由法院委託工會組織和特邀調解員調解進入訴訟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工作。青島市各級工會、法院全面推廣委託調解工作。全市12個區(市)工會受理委託調解案件218件,調解結案211件,調解成功率達97%。
建立職工維權合議庭制度。遼寧省本溪、鞍山等一些縣市工會會同人民法院成立了職工維權合議庭。職工維權合議庭是人民法院設立的專門合議庭,由一名審判長與一名以上職工陪審員組成,專門審理與職工權益相關的勞動爭議案件。職工陪審員在調解階段是調解員,在審判階段是審判員,在執行階段是監督員。
建立中心調解庭和首席調解員制度。江蘇省宜興市70%的鄉鎮工會建立“中心調解庭”和調解室,設立首席調解員,整合工會特邀調解員、兼職仲裁員、區域調解員、職工法律援助團等調解資源。
建立基層工會法律顧問制度。大連市總工會與市司法局共同建立和推行基層工會法律顧問制度,聘請熱心職工維權事業的專業律師無償為基層工會擔任法律顧問,將工會維權關口前移至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階段。
建立區域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聯動機制。北京市朝陽區總工會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法院、區司法局共同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聯動機制,成立由四家組成的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和朝陽區勞動爭議調處中心。
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中心。首鋼總公司成立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由調解中心聘請的調解員輪流值班,提供勞動法律諮詢。調解中心成立以來,所屬各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中心)共接待職工諮詢445人次,化解勞動爭議600余件,申請仲裁的案件數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