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記者廖翊)記者從於此間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實施五週年座談會上了解,五年前修訂並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為新時期中國文物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在國務院、文化部以及地方各級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國家文物局和全國各地文物行政部門進一步加大了文物立法工作力度,文物保護的建章立制步伐明顯加快。
據介紹,五年來,我國文物保護行政法規體系不斷完善,共出臺了20多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章性文件,以及2個行政法規。主要有《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長城保護條例》《文物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博物館管理辦法》《古人類和古脊椎動物化石保護管理辦法》《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辦法》《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等。
各地方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文物工作實際,也在積極推動地方文物行政立法工作。文物保護的各項工作正逐步納入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為使《文物保護法》規定的所有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護,各地文物部門重點加強了基礎工作,文物資源調查建檔工作取得成效,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備案、全國博物館一級文物藏品建檔、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狀況調研和全國館藏文物腐蝕損失調查等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正在全國範圍內展開。
據了解,為維護《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國家文物局近年來堅持將日常的行政執法工作和專項執法督察工作相結合,連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文物行政執法專項督察活動,對嚴重違法的典型案例採取了堅決而果斷的整改措施。通過加強與公安、海關、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了防範和打擊盜掘、盜竊、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動的力度。同時,國際間打擊文物犯罪活動的雙邊及多邊合作工作也得到了明顯加強,並已經與意大利、印度等多個國家簽署了合作打擊文物走私活動的雙邊政府間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