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0月31日電(記者張濤)記者從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日前出臺的《河北省失業保險促進就業暫行辦法》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後6個月仍未就業的“零就業家庭”等失業人員,有關部門可提取失業保險基金中的部分資金對他們一次性補貼用於求職。
據介紹,“失業保險促進就業”是指在確保落實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使用失業保險基金中的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部分,鼓勵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準備活動,讓他們儘快實現再就業。提取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具體標準由各設區市確定,補貼數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的6倍。
河北省還規定,對國有企業關閉破産清算期間需要安置的待崗人員,參加職業介紹、職業培訓活動的,可按月提取、發給求職補貼,期限最長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