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11月14日電(楊紹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和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聯合發佈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建築節能設計規範》,今後,按照新規範建設的公共建築將達到節能50%的目標。
這一規範預計通過改善建築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提高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備、系統的能效比,以及採取增進照明設備效率等措施,在保證相同的室內熱環境舒適參數條件下,與上世紀80年代初設計建成的公共建築相比,全年採暖、通風、空氣調節和照明的總能耗應減少50%,每年新建公共建築的能耗可節省12萬噸標煤,這相當於每年減排30多萬噸二氧化碳。
根據一些大城市的能耗實測資料,大型高檔公共建築的單位面積能耗約為城鎮普通居住建築能耗的10-15倍,一般公共建築的能耗也會是普通居住建築能耗的5倍。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表示,廣西今後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必須嚴格按出臺的新標準辦事。對達不到新標準要求的建築,不得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得銷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