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 張旭)北京市從今年開始將“施政成本與效益”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考核指標,使政府部門領導班子職責績效考核更加科學、規範。
記者15日從北京市委組織部獲悉,“施政成本與效益”考核實行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方式來進行,內容涉及6個方面:部門預算與決算基礎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預算批復情況;公用經費管理使用;重點項目和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政府採購預算完成情況;財經紀律執行情況。
北京市委組織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每年都要面臨“施政成本與效益”這張“考卷”。這套考核辦法與目前北京市各區縣區域經濟社會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一道,形成了全面覆蓋政府部門的考核評價體系。
記者了解到,在定量考核指標中,預算批復情況以預算批復率進行考核,依據部門當年依法向下級預算單位批復資金佔財政批復預算(含追加預算)的比重進行縱向對比,總分為10分。按時依法批復預算得10分,批復率每下降10%扣1分。
公用經費管理使用以公用經費人均物耗水平進行考核,按照部門決算“商品和服務支出”科目中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燃氣費總額與部門在職人員的比值,作為人均物耗水平,與上年度本部門人均物耗水平按同口徑進行對比。人均物耗水平高於上年為零分,與上年持平得10分,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加1分,總分不高於20分。
政府採購完成情況以政府採購完成比例進行考核,即按實際完成的政府採購數額與財政批復的政府採購預算進行對比。
此外,部門預算與決算基礎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重點項目和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為定性考核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