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治理水污染和保衛城市森林,11月20日上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批准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並成立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專門審理環境違法案件,保衛貴陽青山綠水。
據統計,貴陽市紅楓湖、百花湖與阿哈水庫中“兩湖”流域內有60多個污染源,年排放各種廢水約2.2億立方米,其中相當一部分上遊污染源處於貴陽市行政管轄範圍外。“兩湖一庫”污染諸多問題因行政區劃、隸屬關係不同,給環境執法帶來很大困難。有關部門已投入10多億元治污,卻難見成效。
環境保護法庭正式成立後,將統一審理和執行涉及“兩湖一庫”環境保護、管理、侵權等民事、行政案件及相關案件。對於貴陽市轄區外涉及“兩湖一庫”的一審案件,將由貴州省高院向其下達指定管轄決定書。這一審判機制改革的嘗試,將有利於統一不同行政區域間審理環境保護案件的司法尺度。
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李軍介紹説,成立環保審判庭和環保法庭在貴州是第一次,全國也非常罕見。通過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以及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使得跨地域污染及行政人員不作為這兩大難題得以解決,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破壞環境就是犯罪的濃厚氛圍。 (記者 汪志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