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2月1日電(記者蘇萬明)從青島市物價局獲悉,青島市1日起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農村各類用電價格降至直供區域市用電價格水平,這一新政策使青島市平均電價下降0.18元/千瓦時左右,全市每年減輕農民負擔1億多元。
據介紹,青島市城市電價仍維持現有標準。農村“四到戶”(收費到戶、服務到戶、銷售到戶、抄表到戶)的居民用電價格為0.5469元/千瓦時、動力用電為0.7525元/千瓦時、非居民照明為0.8046元/千瓦時、農業生産用電為0.5970元/千瓦時。按照國家財稅制度有關規定,農網維護費仍免徵增值稅。
據悉,為加大新農村建設力度,減輕農民負擔,青島市有關部門從2007年初開始醞釀實行城鄉用電同價、促進農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