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記者 張曉松、劉錚)按照國務院要求,去年下半年以來,各地根據當地物價上漲的實際情況,抓緊研究確定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的具體水平,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已全部提高了失業保險金標準。
提高標準後,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人均水平為每月375元,全國平均增幅為19%,人均月增57元。
記者4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去年以來,特別是去年下半年,物價持續上漲,對群眾生活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影響很大。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和部署,要求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為落實中央精神,勞動保障部于去年11月發出緊急通知,對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作出具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