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2月10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民政廳等日前決定預發2008年的困難群眾物價補貼,力爭在元宵節前(2月21日)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同時,補發2007年的物價補貼。
2007年,浙江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上漲明顯,其中12月全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環比上漲0.6%。浙江省統計局預計,在不考慮新漲價因素的情況下,今年就有1個百分點的上調空間。
據浙江省民政廳低保處介紹,2007年全省城鄉低保對象增發物價補貼的標準為城鎮低保對象每人每月不低於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預發2008年全省城鄉低保對象物價補貼的標準為城鎮低保對象每人不低於13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不低於90元。
以上兩項合計,城鎮低保對象發放物價補貼不低於315元,農村低保對象不低於210元。浙江省民政廳等表示,低保邊緣困難群眾是否發放物價補貼,由各地自行確定。
針對2007年部分副食品價格上漲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等實際情況,浙江省此前已經累計發放1.4億元,受益總人數超過7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