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吳晶晶)國家環保總局25日發佈《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解釋説,限制污染企業過度擴張除了加大環保執法監督力度之外,還應運用成熟的市場手段,包括限制其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個方面實現。
潘岳表示,對於前者,主要思路是通過鼓勵並引導商業銀行落實綠色信貸政策來實現;對於後者,主要是實行綠色證券政策,重點加大融資後環境監管,調控其對資本市場上融得的資金,真正有利於企業的綠色發展。
潘岳指出,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環境準入機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環保監管依然缺乏,導致某些“雙高”企業或利用投資者資金繼續擴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資後不兌現環保承諾,環境事故與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節能減排政策不斷強化的大趨勢下,潛伏著較大的資本風險,並在一定程度上轉嫁給投資者。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披露環境信息,不僅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改進環境表現,更有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
潘岳説,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對自身環境信息的披露還很不到位。據了解,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報中,僅有50%的公司進行了環境信息披露,且絕大多數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環境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環境行政處罰的公司也未及時披露,無法滿足股民的需求。
根據新出臺的意見,環保總局一方面將向證監會及時通報並向社會公開上市公司受到環境行政處罰及其執行的情況,公開嚴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設項目嚴重環評違法的上市公司名單,由證監會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另一方面,環保總局還將選擇比較成熟的板塊或行業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編制併發布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為投資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信息和排名情況。
潘岳指出,此次出臺的綠色證券政策雖然尚不完整,但卻已搭好了核心框架。環保總局將繼續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就相關工作程序與範圍進行深入研究,爭取綠色證券政策更加成熟與完善。
“總之,由於上市公司的經濟總量和環境影響越來越大,綠色證券能否促使社會籌集的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廣大股民綠色選擇的經濟權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環保責任,將決定著我們能否把資本市場變成推動節能減排的經濟杠桿,也決定著整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的進度。”潘岳説。
潘岳最後表示,環境經濟政策的探索與實踐越來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而越加艱難。整個體系的建成,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各個經濟主管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支持。接下來,環保總局將繼續與相關部門聯手加緊研究綠色貿易、綠色稅收、區域流域環境補償機制、排污權交易等政策,最終形成完整的中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打好堅實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