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27日電(記者 呂曉宇)記者從山西省汾西縣政府了解到,汾西縣對“1 · 20” 蔚家嶺非法採礦窩點爆炸事故第一批11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對87名參與非法採礦人員依法進行了處理,其中12人被判刑。
1月20日,山西省臨汾市汾西縣蔚家嶺村一座非法採礦窩點發生爆炸,造成25人死亡。日前,汾西縣對11名“1 · 20” 蔚家嶺爆炸事故有關責任人給予免職、撤職、開除等相關處理,其中,汾西縣永安鎮黨委書記、鎮長被免職,一名副鎮長以及永安鎮國土資源所所長被撤職。
“1 · 20”事故發生後,汾西縣展開打擊非法採礦整治行動,對128處已經取締的非法採礦點進行重新炸毀和填埋,收繳土制炸藥100多公斤,查扣非法煤炭2700多噸,依法對87名非法採礦、破壞國家資源的組織者、參與者進行了處理,其中12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