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2月29日電(記者 周慧敏)記者從海南省教育部門獲悉,海南省近日出臺了新課改後首個中小學教師教學常規,對中小學生的作業、考試問題作了進一步規範。
新規定明確要求,中小學生作業形式應該多樣,可以是書面作業,也可以是活動類作業。通過多樣化的作業,讓學生理解和鞏固學過的知識,培養學生參與學習、探究的興趣。
針對以往中小學生課後作業較多、負擔較重問題,這一規定要求教師作業佈置要適量。小學低年級不佈置課後書面作業,小學中高年級語文、數學可佈置適量的課後書面作業,其他學科一般不佈置課後書面作業。小學中年級每天課後書面作業總量不超過半小時,小學高年級不超過45分鐘,初中不超過1.5小時,高中不超過2小時。
此外,小學中高年級作文每學期不少於8篇,初中和高中每學期作文不少於7篇;要有寫周記或日記的要求。同時,作業批改的形式應以教師批改為主,提倡並鼓勵學生相互批改。學生相互批改作業,教師應進行必要的指導,並對批改情況進行檢查和點評。
此規定還要求教師採取多元化評價形式(學生自評、學生互評、教師評價、家長評價等)評價學生的學習狀況。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以考試為主,其他科目及實驗、操作等以考查為主。每學段可由年級組或學校命題,組織一次考試或考查。考試方式一般以筆試為主,堅持筆試、口試或其他考試方式相結合。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或考查成績均採用等級制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