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安全第一”是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
新華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李菲)近日,民政部下發《關於做好2008年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在清明節前,針對公墓、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等場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檢查,把“安全第一”作為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知》指出,今年清明節首次成為法定節假日,這對民政部門做好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相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預計今年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活動時間集中、規模龐大等情況將進一步顯現,各地殯葬服務單位在祭奠接待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將面臨著更加繁重的任務,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也將更加關注殯葬服務行業,各級民政部門必須高度重視。
《通知》要求,對於殯葬服務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完善;對於消防器具配備、電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設置等,要責任落實到人。民政部門要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細化應急措施。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時處置,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並抄報上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嚴禁瞞報、漏報和遲報。同時要求,各地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強對公墓、殯儀館及周邊地區的重點巡查,重點抓好群眾祭奠防火工作,堅決杜絕擁擠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本地殯葬服務單位接待能力、設施設備狀況和祭奠規模預測等情況,必要時建議政府成立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協調指揮機構,建立民政、公安等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宣傳引導等工作方案,強化相關部門職責和具體工作措施。民政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抓好工作落實。
《通知》要求,各地要認真組織、引導群眾開展文明祭奠活動,滿足群眾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積極推廣“社區公祭”和“集體公祭”等新形式,引導群眾自覺破除陳規陋習,抵制低俗愚昧行為,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