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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專家在京舉行座談會 批駁大赦國際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09日   來源:新華社

    4月8日,中國人權專家在京舉行座談會,強烈批駁大赦國際近日發表的針對中國人權問題的報告。 新華社記者 邢廣利攝

    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 吳晶)中國人權專家8日在京舉行座談會,強烈批駁大赦國際近日發表的針對中國人權問題的報告。專家們認為,在拉薩打砸搶燒事件發生後和奧運舉辦前夕,大赦國際發表顛倒是非的涉華言論,就是要與達賴集團以及境外“藏獨”分裂勢力相呼應,破壞奧運會在中國的順利舉行,為中國的和平發展製造障礙。

    在中國人權研究會舉辦的“批駁大赦國際報告”座談會上,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陳士球説,一些西方國家始終戴著有色眼鏡看中國,對於中國的飛速發展,他們“心裏不樂意,看著不順眼”。因為他們始終反對中國,所以也不甘心中國成功舉辦奧運會。

    陳士球説:“大赦國際選擇在奧運前夕發表報告,就是要假借維護人權的口號,來污衊破壞中國的形象,以達到破壞中國和平穩定、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的目的。”

    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熊蕾説,對大赦國際需要普及基本的人權知識。大赦國際在報告中提出中國鎮壓西藏“抗議人士”,但事實上,這些“抗議人士”根本不是什麼“人權鬥士”,而是實施打砸搶燒殺的刑事犯罪分子,是危害人權的人。同樣,搞民族分裂的也是刑事犯罪分子,也和人權問題搭不上鉤。

    “任何一個以保護人權為己任的政府都有權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法律制裁。”她説,“這才是真正的保護人權。”

    熊蕾指出,從1932年劉長春隻身代表中國參加第10屆洛杉磯奧運會,到2008年北京舉辦第29屆奧運會,中國從昔日飽受屈辱的“東亞病夫”成為今日的東方巨人。中國人民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才最終獲得參與並舉辦奧運會的權利,這既是中國人權事業進步的寫照,也是對奧林匹克精神的踐行。

    “中國人民有權利享受奧運的節日,但我們的權利卻沒有得到一些人的尊重,甚至還受到無端的指責!”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中國人權研究會顧問劉海年説,大赦國際一面打出維護人權的旗幟,一面又對達賴集團和境外“藏獨”分裂分子策動的暴力行動閉口不談,這種雙重標准將引起所有善良的人的反感。大赦國際的報告把中國的人權問題和北京奧運會挂鉤,既不符合奧運和平、友好的精神,更傷害了13億中國人的感情。

    針對大赦國際在最近攻擊中國的材料中集中談論的死刑問題,劉海年説,在原則上,中國法律對死刑的規定與聯合國有關公約相一致;在實踐中,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和中國一樣都沒有廢止死刑。中國在保留的基礎上減少死刑的實踐,是由中國處於社會轉型期的現實國情決定的。

    據劉海年調查,中國自2006年將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後,全國死刑判決的總體數量減少,判處死刑的有二分之一改為死刑緩期執行,而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判決中有99%的人最終沒有執行死刑。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楊成銘説,大赦國際在3月31日發表的報告與其他一些外國人權機構和組織發表的報告相似,都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首先,這些報告都誤認為,只有給中國施加壓力,中國的人權狀況才能得到基本改善,實際上,中國選擇尊重和保護人權是中國人民的歷史選擇,是當代中國法制的憲法原則,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是中國人民建設和諧社會的內在需要。其次,這些報告篡改了奧運會的作用和功能,把主辦國的人權狀況改善與否作為衡量奧運會是否成功的標誌,這與奧運會本身的宗旨不相符。

    針對大赦國際報告指責中國對來華參加奧運會報道的2萬多名記者實行註冊登記制度,楊成銘指出:“這種説法完全是歪曲事實,北京奧運會的記者管理做法完全遵循國際奧委會制定的慣例。”

    楊成銘説:“大赦國際等人權組織對中國人權的一再做法表明:他們並不想和中國人民一起通過國際國內兩個平臺更好地保護中國人權,而是要挑起對抗和矛盾。他們妄圖把涉華事務‘奧運化’,把奧運‘政治化’,把中國的人權問題‘妖魔化’。”

    楊成銘強調,任何尊重事實和有良知的外國友人,包括一些國家的政府首腦都對中國人權狀況的良性發展表示認同。今年4月3日,國際奧委會協調委員會主席維爾布魯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明確表示,一些媒體和機構,包括大赦國際組織,聲稱奧運會使中國的人權狀況變得更差,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大赦國際的報告提到中國在奧運舉辦前夕加強對互聯網和手機短信的審查。中國傳媒大學媒體法規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王四新説,近年來,中國政府通過建設透明的服務型政府、大力發展教育、在農村和邊遠地區建設“村村通”工程,正在努力拓展公民言論自由的空間,提升公民言論表達的水平和質量。中國的互聯網幾乎達到無話不談的地步。

    “大赦國際的評判是武斷的、霸道的,帶有強烈的偏見。”他説,“這反映出一些西方國家無視他國的國情、經驗和民眾接受程度,把自己的價值觀淩駕於別國之上的自大心態。”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羅艷華指出,客觀評價一個國家的人權狀況既要縱向回顧這個國家的歷史,也要看這個國家是否從國情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人民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等權利都獲得發展。作為一個有著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中國立足於自己特有的國情,一直在人權問題上強調生存權,著力解決貧困問題。

    “過去20年,全世界脫貧人口中中國人佔了四分之三。”她説,“中國在幫助全世界解決貧困問題方面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可一些西方媒體和組織卻對此視而不見。”

    她強調,任何國家的人權發展進程都是自發的、循序漸進的,不是外來強加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西方一些人權組織真想幫助一些國家改善人權狀況,應該認真研究一下這些國家需要什麼,並提供一些實際的幫助。”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人權理論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張曉玲説,近年來,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有目共睹,主要體現在六方面:建成以憲法為核心的保障人權的基本法律制度;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進一步加強人權的司法保護;重視對特殊群眾和弱勢群體的保護;採取多種模式消除貧困;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

    她認為,中共十七大報告提出“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是中國人權的政治宣言和發展綱領。在中共十七大報告中確立的人權保障制度,將為我國人權實踐提供根本的保障。

    面對大赦國際的報告,與會專家普遍認為,中國應繼續走自己的路,做好自己的事情,實現在2020年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同時,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向世界呈現中國的真實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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