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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將在全國開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4日電(記者陳菲)記者14日從司法部獲悉,全國普法辦將在全國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根據全國普法辦近日印發的意見,各地、各部門要在推進地方黨委依法執政、加強經濟法治建設、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等十個方面,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 

    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表示,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是一個過程,一個載體,通過這一活動主要是為了進一步推進各地法治化建設,指導地方從觀念、理念落實到制度層面加強依法治理。基於法治本身很難量化,以及目前區域差別等原因很難對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統一齣一個標準,但在合適的時機會制定一個指標、標準來衡量。

    全國普法辦在印發的《關於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中,對這次創建活動提出了十個方面的主要任務。

    ——在推進地方黨委依法執政能力建設上,要求進一步增強地方黨委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推進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等。

    ——在加強地方立法和規章制度建設上,要求根據當地實際,以保障和促進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配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度。

    ——在推進依法行政上,要求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等。

    ——在堅持公正司法上,要求有效規範司法行為,依法及時糾正司法過錯行為,健全維護司法公正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在加強經濟法治建設上,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嚴肅查處商業賄賂,促進各類企業依法經營,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落實。

    ——在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上,要求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共同體等等。

    ——在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上,要求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廣泛宣傳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法律法規,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重點加強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法制宣傳教育。

    ——在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上,要求完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體系,規範法律服務市場,加強法律服務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等。

    ——在維護社會安定和諧上,要求加強社會管理體系建設,妥善處理不同利益群體關係,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建立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體系,依法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

    ——在建立健全法治監督體系上,要求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暢通各種監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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