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郝亞琳)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對復混肥料、農用薄膜、耕整機、微型耕耘機、飼料粉碎機等農業生産資料進行了質量抽查,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均超過九成。
其中,復混肥料合格率為93.2%,農用薄膜合格率為98.4%,耕整機和微型耕耘機合格率為98.5%,飼料粉碎機合格率為97.3%。
抽查發現,復混肥料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廣西玉林市紛蘭化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復混肥料,福州豐農化肥有限公司生産的雙馬牌復混肥料,鄭州三大料化肥有限公司生産的復混肥料,武安市金地復肥有限公司生産的金鐸牌復混肥料,山東濰坊華廷肥料有限公司生産的華廷牌復混肥料,四川省綿竹強信化工廠生産的強信牌復混肥料,安徽金帝豪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金帝豪牌復混肥料。
農用薄膜中,山東淄博市臨淄區辛店鑫鑫源塑料廠生産的鑫源牌農用薄膜質量不合格,淄博富民虹光塑料有限公司拒絕接受抽查。
耕整機、微型耕耘機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四川五一機械製造有限公司生産的51牌耕作管理機和湖南益陽華徵機械廠生産的益華牌水田耕整機。
飼料粉碎機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安徽靈璧縣精工機器製造廠生産的精工牌懸挂式粉碎機,河南新鄉市恒富電子機械有限公司生産的新恒富牌節能型飼料機組(錘片式粉碎機),河南滎陽市永興養殖機械廠生産的飼料混合機組,大連蘭鵬機械有限公司生産的錘片式粉碎機,湖南雙峰縣勁松機械廠生産的銀松牌多功能飼料粉碎機質量較差。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監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