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楊進欣)5月1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開始實施。這是我國勞動者權益保障領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結合近年來國家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社會各界關注程度來看,可以説我國全面推進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為“五一”節增添了新光彩。
國際社會設立“五一”勞動節,目的就在於保障全世界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係與世界和諧發展。我國歷來重視保障勞動者權益,近年來又通過完善法律體系、健全工會組織、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嚴厲打擊非法用工行為等,有效推進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體現了國家尊重勞動、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決心。
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都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加上5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這些法律規範的重點都是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如此密集地出臺和實施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上並不多見,可見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國家對保障勞動者權益、建立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視程度。
讓勞動者獲得應有的勞動報酬,是“和諧社會共建共享”的重要內容。今年年初以來,全國各地普遍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並著手建立工資協商機制。今年一季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去年同期增長18.3%,農村居民人均現金收入同比增長18.5%。有關部門還組織開展了以加強就業服務為重點的“春風行動”和以提高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重點的“春暖行動”,改善了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環境。“把經濟發展成果合理分配到勞動者手中”正在從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要求化為人民群眾的現實利益。
以人為本推動科學發展觀深入落實,為我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開闢了廣闊前景,也為充分保障勞動者權益、讓辛勤耕耘的勞動者安居樂業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五一”節每年只有一天,但它帶給人們的美好希望是無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