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日電(記者 周婷玉)興奮劑類藥品是否標上“運動員慎用”?藥店是否有“含興奮劑的藥品運動員慎用”的警示標語?北京藥品監督管理系統5月1日全員出動,開展興奮劑類藥品“五一專項整治”行動,對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興奮劑類藥品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
1日上午9時,記者跟隨北京市藥監局海淀分局的檢查人員來到北京普安法碼西海淀大藥房,看到相關警示標語“反對濫用興奮劑”的海報張貼在店內的中柱上。檢查人員隨機抽取了同仁牛黃清心丸、兒童咳液等15種藥品,有的藥品內頁説明書上標有“運動員慎用”字樣,外包裝密封完好的情況下並不能看到,也有一些藥品用較大字號印在了外包裝上,非常醒目。隨後,檢查人員還檢查了嘉事堂海淀鎮藥店和同仁堂中關村大街店。
在嘉事堂海淀鎮藥店設有興奮劑類藥品專櫃,並在櫃臺擺設了“處方藥”“請憑醫師處方購買”的牌子。駐店藥師欒永紅告訴記者:“現在庫房驗藥就把不符合要求的藥品拒收了,它們不會出現在櫃臺的。”
北京市藥監局副局長叢駱駱説,這次專項行動是為了防止藥源性興奮劑事件的發生,以保證奧運會的順利舉行。5月1日將抽查約500家藥店,為期十天的檢查中將查完全市的4000余家藥店。奧運會前,全市還將再次進行拉網式檢查,之後進行巡查。
具體檢查內容包括,藥品零售企業是否明示了“禁止銷售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和“含有興奮劑的藥品運動員慎用”的警示標語;現場還將檢查藥品零售企業是否經營除胰島素外的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藥品,檢查興奮劑藥品類是否按規定標注了“運動員慎用”字樣;檢查當日銷售憑證,檢查列入興奮劑目錄的藥品單方製劑和無“OTC”標識的含興奮劑的復方藥品是否嚴格實行憑處方銷售等。
此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我國6個奧運賽事承辦城市的藥品零售企業需要擺放這些與興奮劑相關的警示語標示;未按規定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的含興奮劑藥品,在6個奧運賽事承辦城市停止銷售;凡是2007年10月1日後生産(含進口),未按規定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的含興奮劑藥品,在全國範圍內停止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