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日電(記者張毅)記者2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2008年第29號公告,公佈第164批經審查批准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生産企業及産品名單,其中包括一批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動力新能源車型。
新能源汽車是指除汽油、柴油發動機以外所有其他能源汽車,包括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氫能源動力汽車等。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對機動車實行生産許可管理,所有車型必須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的審查批准,才能生産和銷售。
此次批准的新能源汽車包括上海大眾的一款燃料電池轎車,一汽集團和上海通用各一款混合動力轎車,以及東風、長安和北汽福田的四款混合動力客車。
在此之前,國家已經批准的新能源汽車有一汽豐田生産的混合動力轎車普銳斯,長安汽車生産的混合動力轎車傑勳,以及東風汽車生産的混合動力公交車等。
國産新能源汽車目前進入市場銷售的只有一汽豐田生産的普銳斯,由於價格昂貴,兩年來只銷售了2000多輛。
在剛剛閉幕的北京車展上,國內汽車廠家推出大量自主研發的新能源汽車,並將陸續進入國內市場。由於自主品牌廠家的研發費用和成本相對較低,這些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售價也會相應較低,將有助於新能源汽車較快進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