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李菲、魏武)記者日前從國家民委了解到,近年來我國採取多種渠道、多樣形式和多次培養的辦法,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幹部綜合素質,效果顯著。
堅持開展理論政策教育、著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各級黨委政府有計劃、分層次組織少數民族幹部到黨校、行政學院、民族幹院(校)進行培訓。
認真組織崗位培訓,著力提高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各地通過拓寬培訓渠道、豐富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積極為少數民族幹部創造各種學習教育機會。
積極選派少數民族幹部挂職鍛鍊、交流任職和多層次多崗位任職,給他們交任務、壓擔子,著力提高實際工作能力,促他們儘快成長。
目前,我國每年都要組織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幹部450人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鍊。截至目前,已經有4659名幹部參加過挂職鍛鍊。
國家民委:全國共有少數民族幹部291.5萬人
新華社北京5月8日電(記者李菲、魏武)記者日前從國家民委獲悉,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少數民族幹部291.5萬人,佔幹部隊伍總數的7.4%,比2000年增長了2.6%;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員202.6萬人,佔少數民族幹部總數的69.5%,增長5.3%。
國家民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培養少數民族幹部人才,必須重視少數民族各級領導幹部的培養和配備。國家通過立法來保證少數民族幹部進入各級領導崗位,如民族區域自治法中都對少數民族幹部的選拔、配備作了具體規定。同時針對少數民族幹部的特點,實行科學管理,強化培養。建立健全少數民族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考核和管理制度,使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
目前,全國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都有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縣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公民擔任;自治機關所屬工作部門選配少數民族幹部的數量也有一定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