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因災傷亡的參保人員辦理醫保和工傷保險給予照顧
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杜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明確受災地區可以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對因災傷亡的參保人員在醫療和工傷保險的報銷範圍、比例和資金使用等方面給予照顧。
通知要求,受災地區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及時了解本系統受災情況,關心、幫助、慰問在地震中受災的幹部職工及其家屬。要特別關注在災區從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有關情況,及時做好相關救助工作。對正在開展的人力資源市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等涉及人員較多、範圍較廣的工作,要從抗震救災大局出發,及時妥善加以處理。
通知指出,受災地區多為農民工輸出大省,有關省市要特別做好來自地震災區農民工的有關工作,積極幫助他們排憂解難,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通知要求,災區人事部門要及時掌握抗震救災第一線涌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的突出事跡,會同有關部門適時予以表彰獎勵。
通知強調,各地人事、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工作,確保聯絡暢通。要加強正面引導,教育幹部職工嚴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不信謠、傳謠,認真做好穩定人心的工作。
此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機關事業單位首批捐款123萬元,支持四川省人事、勞動保障部門開展抗震救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