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5月14日電(記者余靖靜)浙江省近日決定為該省的17萬農村教師發放“任教津貼”。根據這一新政策,浙江省農村教師的收入將得到大幅提高。
記者從浙江省教育廳獲悉,根據這一政策,浙江省的農村教師可按所聘的崗位和在農村學校任教的年限,從2008年1月1日起每月增加60元至400元不等的任教津貼。而在農村學校任教的特級教師,在本人享受的任教津貼基礎上每月還加發500元任教津貼。農村教師任教津貼僅限在崗時享受,調離農村學校或退休後不再享受。
為確保津貼的穩定發放,新政策還規定,實行農村教師任教津貼的經費,按學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承擔。而省財政按2007年末各地農村教師情況,參照省與市、縣免雜費分擔辦法給予市縣轉移支付。
據了解,浙江省近年來採取多種措施增加農村教師收入,改善農村教學條件。但城鄉教師收入間仍存在較大差距。在實施“任教津貼”政策前,該省中部地區農村教師收入的月平均水平不到400元。一些農村優秀教師紛紛選擇進城。
在農村從事20年教育工作的金華市金東區赤松鎮中心小學教師方青認為,對農村中小學教師實施津貼政策,讓農村教師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外,還可享受一筆相對可觀的津貼,有助於穩定農村教師隊伍,鼓勵優秀教師安心農村教育事業,引導優秀教師向農村學校流動,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