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9日電(記者韓潔、羅沙)繼4月份對磷肥等化肥産品加徵100%特別出口關稅後,財政部19日宣佈,根據國務院決定,將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企業出口的磷産品,在現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完稅價格為基礎,加徵100%的特別出口關稅。
根據財政部通知,此次調整涉及天然磷酸鈣、天然磷酸鋁鈣及磷酸鹽白堊(磷灰石除外)、磷灰石和黃磷(白磷)等多種磷産品,其出口關稅將分別由目前的10%和20%,變為調整後的110%和120%。
財政部4月中旬曾宣佈,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對所有貿易形式、地區、企業出口的化肥産品及部分原料,在現有出口稅率的基礎上,以出口價格為基礎,加徵100%特別出口關稅,其中磷酸的出口稅率由零增加為100%,磷肥的出口關稅由30%變成130%。
統計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國內化肥産量增速趨緩,但化肥、磷礦石等出口增長勢頭依然比較強勁。分析人士認為,此次加徵磷産品的特別出口關稅旨在抑制相關産品出口的過快增長,滿足國內生産需求。
此外,財政部19日還發佈通知説,根據國務院決定,自2008年5月20日起,免徵硫磺(稅號:25030000、 28020000)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統計顯示,由於國際硫磺價格大幅上揚,近期國內硫磺價格繼續強勢上漲。分析人士指出,由於我國是世界上主要硫酸和磷肥生産國以及硫磺需求大國,目前硫磺産量難以滿足國內需求,因此免徵硫磺進口環節增值稅有助於增加硫磺進口,滿足國內化肥、橡膠以及其他化工産業對原材料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