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江國成)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和相關機構20日聯合公佈的《2008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水平,白小麥(標準品)每市斤0.77元,紅小麥、混合麥每市斤0.72元;執行區域為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等6個小麥主産省。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以及農業發展銀行、中儲糧總公司在有關《預案》的通知中指出,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適用時間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根據上述通知,在此期間,當小麥市場價格低於最低收購價格時,由中儲糧總公司和有關省地方儲備糧管理公司(或單位)按照最低收購價格,在上述小麥主産區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具體操作時間和實施區域由中儲糧分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商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確定,並由中儲糧總公司報國家糧食局備案。
這份通知還要求相關部門和公司嚴格執行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小麥國家標準。此外,新糧上市後,各級政府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引導和鼓勵各類糧食經營和加工企業履行收購義務,積極入市收購新糧。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相關分公司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收購的小麥,糧權屬國務院,未經國家批准不得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