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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每戶將補助2.5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5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安5月28日電(記者馮國)在大力支援災區的同時,西安市日前全面啟動災後重建工作,採取房屋倒塌每戶補助2.5萬元、水塔重建每座補助12萬元等措施,力爭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復重建任務。

    在日前西安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災後恢復重建實施方案中,西安市要求各區縣按照突出重點分類施救和恢復重建與“農民安居工程”、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統籌規劃,因地制宜,異地搬遷與就地重建相結合,做到近期恢復重建與長遠減災抗災和發展經濟、改善人居環境相統一。

    方案明確了補助範圍:農村居民住房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無房居住的,列入重建補助範圍;農村居民房屋因災一般損壞的列入修繕補助範圍。

    根據實施方案,農村居民住房因災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無房居住的,列入重建補助範圍(對農村房屋重建戶,要建立臺賬)。補助標準在省裏每戶補助1萬元的同時,市裏補助1萬元,區縣補助5000元,每戶共補助2.5萬元;農村居民房屋一般損毀,需要修繕的,在省裏每間補助200元的同時,市裏每間補助400元,區縣每間配套200元,每間共補助800元。

    對於補助資金的發放進度,西安市要求在6月15日前將把修、建房補助資金下撥到區縣,區縣將按全部補助資金的50%,儘快將修建住房材料款下發到群眾手中,其餘補助資金則在房屋主體建成後撥付25%,新房建成後下撥剩餘的25%,修繕房屋完成後撥付50%。

    此外,對於農村因災造成的居民飲水病險水塔,西安市規定凡經市、縣(區)水務部門認定,需拆除的每座補助5萬元,需加固的每座補助3萬元,拆除後需重建的每座補助12萬元。補助資金根據各區縣財力情況,由市與區按5:5或7:3比例分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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