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銀川一位市民使用超市免費發放的環保無紡布購物袋。 為了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從6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限塑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並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 新華社記者 夏晨 攝
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記者張曉松)從6月1日起,全國範圍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並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作為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的監管部門,工商部門將如何執行這一“限塑令”?記者專門採訪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
五項措施嚴查違規制售塑料購物袋行為
工商部門將採取以下五項措施,嚴查違規制售塑料購物袋行為:
——從6月1日至8月1日,開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檢查行動,檢查塑料袋銷售單位是否有合法的證照,檢查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
——對申請設立或變更登記其經營範圍中涉及生産、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當事人,從嚴把關;
——建立超市、商場、商品交易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巡查制度,查處和糾正違規行為;
——6月1日起,將商場、超市、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或市場主辦單位,以及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産品標誌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或市場開辦單位,依法處罰;
——充分發揮“12315”行政執法網絡的作用,及時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有關塑料購物袋的申訴舉報,及時調處糾紛,對違法經營行為及時核查。
充分發揮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自律作用
為了發揮商品交易市場開辦單位和經營者的自律作用,工商部門將指導和督促商品交易市場開辦單位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市場內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管理制度,承擔起督促檢查場內商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規定的管理責任;同時,加強對有關行業協會的指導,支持其建立健全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
工商部門將建立超市、商場、商品交易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日常巡查監管制度,對不履行管理責任的市場開辦單位,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依法予以查處。
違規提供塑料購物袋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
據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商品零售場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制定塑料購物袋價格。
商品零售場所應當在銷售憑證上單獨列示消費者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數量、單價和價款,凡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的,不標明價格或不按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的,採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標示的價格向消費者銷售塑料購物袋的,以及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經營者必須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
為防止不合格塑料購物袋流入市場,工商機關還要求商品零售場所應向依法設立的塑料購物袋生産廠家、批發商或進口商採購塑料購物袋,並索取相關證照,同時必須建立塑料購物袋購銷臺賬,以備查驗。
凡經營者、市場開辦單位或出租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視情節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
“限塑令”生效首日 京城商場超市落實好于集貿市場
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記者王優玲、朱立毅、江國成)6月1日是我國實行“限塑令”的第一天。商家對“限塑令”的執行情況如何?消費者對“限塑令”會有什麼反應?為此,記者探訪了北京各大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
商家疏堵有招 免費塑料購物袋淡出百姓生活
走在大街上,就會發現人們手中提著各色各樣的袋子,其中綠色的格外顯眼,這些大都是環保塑料袋,多半印有保護環境等文字和免費提供這些袋子的企業或機構名稱。這些企業和機構有社區、英語培訓學校、食用調和油企業、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制藥企業。
記者在華聯、美廉美、沃爾瑪、家樂福、翠微家園超市等各大超市看到,這些超市對“限塑令”把關嚴格,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而顧客不論男女老少,很多人拎著五顏六色、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環保袋、布袋、網兜,其中還不乏自己縫製的袋子。
“我年輕的時候,人人都用布袋子、籃子買東西,也沒覺得不方便。現在重提布袋子,能保護我們的環境,挺好的。”正在位於北京北三環東路6號的家樂福超市採購的曹秀華告訴記者。家樂福超市的塑料袋小的0.2元,大的1元,環保購物袋3.5元。
對於“限塑令”,超市疏堵有招。記者在北京市馬家堡的美廉美超市看到,有顧客抱怨,希望超市收銀員能給個塑料袋,但收銀員執行“限塑令”很嚴格,一律按照超市規定的塑料袋價格收費,中型0.2元,大的0.3元。同時,這家超市打出廣告,只要購物滿88元,就可以獲贈可循環使用的無紡布環保購物袋。
此外,超市裏許多商品推出買就送的活動,比如買兩罐飲料就可以得到由飲料企業贈送的環保購物袋,買夠400毫升夏士蓮可獲贈環保購物袋。
石景山區半月園旁的翠微家園超市大門口懸挂著一幅紅布,上面白色的宣傳語格外醒目:“響應政府號召。6月1日起,塑料購物袋不再免費提供”。
記者正準備走進超市大門,迎面快步一位30多歲的女子,手裏拿著兩瓶新買的礦泉水。她一邊走進停在超市門口的汽車,一邊告訴記者,以前超市會主動提供一個免費塑料袋,今天起他們不再免費提供了。
這時,從超市走出一個小學生模樣的女孩,雙手捧著由四盒小包裝酸奶,上面放著透明塑料紙包裝好的六七片切片麵包。此情此景,讓常來這家超市的記者暗喜:一定是超市認真執行塑料袋有償使用政策,而孩子的家長認為買的東西少,沒有必要另買手提塑料袋。在往常,哪怕是買一瓶飲料,這裡的超市都會免費提供一個塑料袋。
緊跟她後面的是她的父母。經介紹,這位女孩名叫劉瀚雅,是附近京原小學5年級學生。劉瀚雅的爸爸手裏托著白色塑料袋包裝好的烙餅。劉瀚雅的母親告訴記者,她完全支持政府禁止超市免費提供塑料袋的做法。塑料袋用的太多,會污染環境。“今天忘記拿袋子來了,以後我們會準備幾個放在車裏。塑料袋用多了確實不環保”。
剛踏進超市門裏,就看到門裏邊懸挂著綠色環保購物袋,“買20元益生菌太子奶,免費贈送一隻環保購物袋”,一旁的售貨員熱情地介紹著。
收銀臺旁,擺放著寫有“使用環保購物袋 利國利民”的宣傳材料。還註明三種塑料購物袋的價格、尺寸和特點,其中,最便宜的為2毛,而41厘米長、49厘米高的大袋單價為5毛)可重復使用,在自然環境中可降解。
記者來到石景山區政府附近的華聯超市,門口的廣告牌上張貼著執行政府“限塑令”,有償使用塑料袋的啟事。在10多個收銀臺上方,還懸挂著超市統一製作的告示:響應政府號召 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自2008年6月1日起,北京華聯將不再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落款日期為5月26日的這份啟事還註明小袋一毛,中袋1.5毛,大袋2毛,特大號3毛。
在收銀臺前,記者觀察了大約半個小時,接觸到的近20名顧客中,使用付費塑料袋的只有六個。來自首鋼醫院的三個年輕人中,兩個女孩都是自備購物袋,其中一個袋子上還印著某服裝公司的名字,而拿著購物小票核對金額的男孩子沒有自帶購物袋,花2毛錢買了個新購物袋。
資深記者張毅在國家出臺“限塑令”前就注意收集環保購物袋,並且根據購物需要將購物袋分類,放在汽車後備箱裏隨時取用。“我家裏有好幾個這樣的袋子,都是汽車廠家給我們提供材料時裝資料用的。”
集貿市場“限塑令”落實不到位情況比較嚴重
相對於大型超市對“限塑令”的嚴格把關,有些農貿市場、水果店和小型商店對“限塑令”的實際執行則顯得並不理想。
在西五環邊上的石景山區魯谷仙鶴菜市場,這裡依然和往常一樣,蔬菜、水果銷售人員使用他們各自購買的袋子。一位水果攤販告訴記者,聽説要換新的塑料袋。她的攤位上還放著兩種顏色的塑料袋,其中一種橘黃色的袋子上還印有“華普”字樣,顯然是正規超市淘汰的,不符合最新國家標準的塑料袋。其他攤主告訴記者,他們沒有聽説不許免費提供塑料袋的規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副司長李靜告訴記者,集貿市場出售蔬菜水果不使用統一標識的塑料袋,繼續免費提供是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這些違規行為將是今後查處的重點。
在北京市豐台區的北甲地農貿市場,雨篷上挂出“六月一日起對塑料袋進行收費,請使用環保袋”的橫幅,許多顧客都拎著各式各樣的塑料袋。這裡的攤主們已不再“自覺”提供塑料袋,但只要顧客索要,還是能得到已被禁止的超薄塑料購物袋。
一位顧客買了半個西瓜,當被告知農貿市場裏已不允許使用塑料袋時,他便咕噥起來:“難道就這麼托著這半個西瓜回家?”他不甘心,又追著攤主問了一句:“給個袋吧。”這時,攤主趕緊把櫃台下藏著的塑料袋揉成一團,迅速塞到這位顧客手裏。
不過,許多攤主可就沒像這個西瓜攤那麼“小心翼翼”。在一個芒果攤點,一位顧客嚷起來:“買七八個芒果,沒袋我怎麼拿回家呀?”攤主立即扔出一個塑料袋:“不是我不給,這是國家的規定。”“我們也不愛這樣,不給塑料袋,生意肯定會跑。”攤主開始解釋:
“今天是第一天,也沒那麼嚴,明天可就不行了。”看到顧客不樂意的樣子,攤主又指著市場裏的攝像頭:“這個拍著照著呢,要是查到了要罰好幾百塊錢呢!”
同樣,在路邊的水果店,記者看到店主依然給顧客免費提供塑料袋。“我這裡的塑料袋過幾天就要收費了,免費給你們塑料袋是要罰款的,不過,也可以看看情況再説。”他認為,塑料購物袋收費肯定能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塑料袋不收費的時候,有顧客要很多塑料袋,用完隨手就扔。
“兩角錢”催生環保動力 少用塑料袋造福子孫
“習慣的養成需要共性約束。購物塑料袋收費,不是兩角錢、一元錢的問題,關鍵是要通過收費方式來提醒消費者,促使大家養成良好習慣。”正在家樂福購物的郭曉明認為。他説,從“兩角錢”催生的環保動力開始,我國還應繼續加強垃圾回收處理,並推廣與垃圾分類有關的意識和方法。
據專家測算,我國超市塑料袋用量達40萬噸,超市以外的百貨商店、菜場、水果攤的塑料袋用量是超市的三倍。而生産這些塑料袋平均每天需要消耗的石油至少13000多噸。
商務部商業改革司副司長門曉偉説,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是一場消費革命,目的是為了減少塑料袋的使用,鼓勵使用竹籃子、布袋子等替代品,節約能源和資源,保護環境。限制塑料購物袋生産、銷售和使用,不可避免地會給消費者帶來一定的不便,但為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為了造福子孫後代,作出一點犧牲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為了從源頭上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生産耐用、易於回收的塑料購物袋,引導、鼓勵群眾合理使用塑料購物袋,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國務院辦公廳于去年底下發《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對塑料袋的生産銷售使用作出了具體規定。
新聞背景:全世界限制塑料袋使用已蔚然成風
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記者朱立毅)無論是在經濟較為發達的美洲、歐洲,還是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較多的亞洲和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出臺各種政策法規限制使用塑料購物袋。限制塑料袋的使用以減少“白色污染”、減輕環境壓力,已逐漸成為全世界的共識。
德國的大多數商店讓消費者自行選擇是使用塑料袋還是帆布或棉布購物袋——當然這是要花錢的。塑料袋根據大小來收費,從0.05歐元到0.5歐元不等;帆布袋或棉布袋售價不到1歐元。此外,所有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的商店都要繳納回收費。
美國舊金山市議會2007年3月通過了禁止超市、藥店等零售商使用化工塑料袋法案,從而成為通過此類環保法案的第一個美國城市。法案規定,當地零售商只允許向顧客提供紙袋、布袋或以玉米副産品為原料生産的可降解生物塑料袋,化工塑料袋被嚴格禁止。
根據2007年4月經修訂生效後的日本《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一年內容器包裝材料使用量超過50噸的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店舖,有義務自主制定削減購物袋和包裝紙的目標。相關部門會定期檢查其包裝材料的使用情況,如發現措施不力,將公佈其名字;仍不改進的,環境大臣有權命令其按上報的削減計劃執行,必要時還可處以5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
在孟加拉國,法律規定進口或銷售塑料袋的人可被判最高10年刑,發放塑料袋者則可被處以6個月的監禁。有些商人曾被罰款,最多的被罰了2000美元。
盧旺達在2005年就開始禁止生産使用厚度在100微米以下的塑料袋,同時禁止超市向顧客提供塑料袋。據悉,盧旺達的超市裏見不到塑料袋,顧客可以花錢購買到植物纖維製作的袋子,很多顧客已經養成了自備購物袋的習慣。盧旺達對塑料袋的禁令執行得非常嚴格,一些超市曾經因不顧規定向顧客提供塑料袋而被勒令關門。
南非2003年5月出臺法律禁止生産和進口厚度小于80微米的塑料袋(後放寬到小于30微米),違反者可被處以最多10萬蘭特或最長10年監禁。不久,南非的零售商又被要求將塑料袋的成本從商品價格中分離出來。在此後的一年中,全國塑料袋的使用量比原來下降了60%。2004年,南非政府又作出規定,每出售1公斤塑料袋,政府要從中提取2.13蘭特,投入到一個旨在創造就業機會和提供職業培訓的機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