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日召開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包括“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戶管理費”、“《戶口準遷證》工本費”等在內的14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預計將從2008年7月1日起在上海取消或停止徵收,金額約近20億元,佔清理總數的28%。
上海此次取消和停止徵收的行政事業性項目,主要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是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責而發生的管理類收費,例如“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業戶管理費”、“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和“建築工程質量監督費”等。上海相關部門負責人解釋,這些收費多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階段的産物。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上海已基本具備了以財政資金為行政管理提供經費保障的條件,因此,把這類項目收費列為清理重點。
第二類是不適應當前上海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轉變政府職能要求的收費。例如,為個人代為保管人事檔案而收取的“代辦勞務費”,對人才流動爭議實施行政裁決而收取的“人才流動案件受理費”等。
第三類是不合理的證件證書工本費,例如“《戶口準遷證》工本費”、“企業登記資料複製工本費”等。
據介紹,此次清理工作自去年年底開始,由上海市政府法制辦、財政局、發改委以及監察委、市編辦等5個部門組織開展。今年4月28日,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和停止徵收14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決定,具體執行日期擬定為今年7月1日。(記者吳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