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 孫玉波)我國資源嚴重短缺,與此同時大量資源沒有回收。中國建築業協會近日發佈的《建築企業可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提出,建築廢棄物回收利用的意義不僅是垃圾減量化,而且是發展循環經濟的一個重要環節。建築廢棄物回收利用成為亟待關注的新課題。
業內專家介紹,建築廢棄物價值量低,現在除少量利用外,大部分只能填埋或傾倒。在處理建築廢棄物上,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有關廢棄物的法規在完整配套和促進利用上有明顯差距;處理設施類型少,技術落後,不能有效防止污染;管理機制不夠靈活。另外,我國填埋費用過低,也未有效建立鼓勵廢棄物(包括建築垃圾)回收利用的經濟環境和運作機制。
其中,目前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沒有對建築垃圾進行減量化處理。換句話説,未對價值很低、而又數量龐大的建築垃圾進行有效的開發利用。一些大城市擁有具有一定實力的建築拆卸公司,譬如一些公司能採用爆破和機械拆卸兩種辦法拆毀高層和大型建築,回收門窗、暖氣等較大的金屬件在現場出售;拆卸物經二次處理可壓碎成30厘米大小的殘渣,運往建築垃圾場填埋。垃圾場容量填滿後將花費鉅資覆土綠化成為公園。
業內專家談到,這樣處理固然比過去是一大進步,但不少填埋場在利用坑內砂石生産混凝土骨料、配料的同時,並未考慮如何利用同時運入的建築殘渣。在這樣的殘渣中還混有大量碎金屬、爛木、塑料、廢紙等可利用物質,殘留毒物可隨雨水淋灌污染地下水。
業內專家認為,解決以上問題,可以借鑒一些國外的先進經驗,如政府邀請企業、地區主管部門、消費者和環境組織的代表組成諮詢委員會參與政策制定。靈活使用稅收杠桿,除了“誰污染誰付費”外,根據廢棄物的種類和數量實施“差別稅率”。通過稅收杠桿鼓勵提高單位的能源利用率、降低廢棄物的最終處理量,從而促進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
專家建議,建築企業應率先使用建築垃圾,只要有合適的政策和鼓勵措施,租用移動式破碎機生産骨料,用於修築小區道路,對於建築企業來説是容易做到的事情。另外,利用建築垃圾用於填海修路已有較長的歷史。而當前迫切需要跨部門的協調與統一的規劃,制定符合國情的相關政策。